2012年度重庆市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9-06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函[2012]369号,关于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均为130 均为78
广告专业实务
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广告专业实务 广告策划
广告文案
广告设计
影视广告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广告策划 100 60
广告文案 100 60
广告设计 100 60
影视广告 100 6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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