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7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查站、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省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中心、省天然林保护中心、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省经济林与花卉中心、省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工作站、省林业和草原基金站、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省洪崖山国有林场、河北泥河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等18个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病虫鼠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工作;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负责对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普及和科技咨询服务;承担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为基层林业站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59号。

省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为全省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沿海防护林、规模化林场等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省天然林保护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为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林业和草原外资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林业和草原利用外资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相关服务工作。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为全省自然保护地及湿地保护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省自然保护地及湿地保护建设、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相关服务工作。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全省重点林业草原工程项目、自然保护地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绩效评价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草原资源、自然保护地及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与监测,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负责全省森林草原资源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消耗量核查的技术保障;建立、使用、维护全省森林资源档案及相关数据平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53号。

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林草遗传育种、生态林和经济林建设、森林草原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林果(除水果之外部分)病虫害防治、林业草原经济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技术服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75号。

省经济林与花卉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为经济林、林下产业发展、花卉基地建设及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与咨询服务;承担花卉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花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承办经济林、花卉(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省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工作站: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为全省国有苗圃、保障性苗圃、良种基地项目和林草种苗工程、国有林场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良种选育推广相关服务工作。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28号。

省林业和草原基金站: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省级林业和草原基金征缴、筹集、使用的服务保障工作;为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资金及有关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及稽查提供技术保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技术性工作并提供会计咨询服务;为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协调服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保护区内暖温带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和科学研究,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承担王喜洞林场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工作。地址:张家口市蔚县人民路21号。

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抚育和管护区划的公益林;负责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承担林场内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负责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地址:承德市围场县凤凰北路。

省洪崖山国有林场: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抚育和管护区划的公益林;承担林场内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负责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和天然林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和保护工作;承担优良林木品种选育和中间试验示范工作。地址:保定市易县朝阳东路178号。

河北泥河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开展保护区基础调查、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保护区现场保护、监测和科普宣传工作。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冠垣广场。

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开展保护区基础调查、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保护区现场保护、监测和科普宣传工作。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国际滑沙场路北。

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开展保护区基础调查、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保护区现场保护、监测和科普宣传工作。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221号。

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保护区内暖温带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和科学研究,开展生态旅游、科普宣传和教育。

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为:负责经营和管护区划的公益林;负责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承担场内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负责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地址:承德市围场县。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6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ycy.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组织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ycy.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ycy.hebei.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7669(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07225(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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