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6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2020年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区财政和金融监督管理局预算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现为盐城市范围内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5、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有《公务员法》第76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018办公室(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

联系电话:86669919,联系人:蒋少波。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月内)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人岗相适度评价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提供学信网、学位网下载的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含最高学历、学位);

(2)从事党政机关财政工作及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

(3)财政财务、会计相关职称证书;

(4)财政财务、会计资格等级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人岗相适度评价材料除外)有困难的,可先由个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个人签字),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考察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选调岗位设1:3开考比例,选调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选调岗位。

2、人岗相适度评价。由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对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3、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含所占权重,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和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体检考察。总成绩=笔试成绩*40%+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2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选调资格等情况,在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和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0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cnxq.yancheng.gov.cn/art/2020/9/15/art_21803_342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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