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9-15来源:日照市高新区网站

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8:30—9月19日18: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17日9:30—9月20日18: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高新区政府官网,进入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17日8:30—9月20日16:00

社会事业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7日10:30—9月20日18:00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9月20日上午8:30-12:00到高新六路高新区管委507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在两个岗位内互相调剂,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四)网上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9月25日8:30—9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五)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社会事业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现行通用教材,课题抽签确定,分值50分;试讲时间共4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舞蹈+绘画,各项专业技能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5分;弹唱、舞蹈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5分钟),弹唱曲目和舞蹈内容自行准备,除钢琴外所用乐器自备,需使用伴奏音乐者自备,并自带播放器(不准使用手机当播放器);绘画采取统一现场纸上作画形式,时间为30分钟。

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一)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社会事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业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高新区教育系统。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225736 0633-2225737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

附件1: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应聘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5:2020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6.2020年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gxq.rizhao.gov.cn/art/2020/9/8/art_33734_9768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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