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榆区青口镇2020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0-09-09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赣榆区青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现就赣榆区青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城市社区工作者9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赣榆区户籍人员或原籍为赣榆区人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 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 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6.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5. 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

6.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2分;

2.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6分;

3. 退役军人加1分;

4. 中共党员加2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8分,加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上传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00-9月16日16:00。

2. 资格初审、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8日9:00-9月16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6日每天的9:00-18: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6日每天的9:00-18: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9月8日9:00-9月17日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加分项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青口镇咨询电话:

0518-86035861,18861338533(赵统江)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309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17日10:00-9月19日8:00登录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应聘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等在填写报名信息奖惩情况或考生简历栏中详细注明。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骗取加分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

2.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名人员于9月21日-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青口镇党委组织办复核确认加分项,经确认后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青口镇组织办地址:青口镇宁海东路17号(赣榆中专斜对面)810室,联系电话:86035861

2.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加分证明材料原件。

4.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综合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 面试形式和内容: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选岗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在规定选岗期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青口镇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要求

1. 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23150。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lyg.gov.cn/gyqzf/gsgg/content/dc4020e1-4058-4d13-b43d-d6ecabb072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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