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考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简章
2020-08-24来源: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

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北碚区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220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联系电话:023-68286278

(三)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张贴照片);③公费师范生协议。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北碚区人社局、区教委组织开展。

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6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8286278、023-68286362(北碚区教委);023-68285089(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北碚区考核招聘北碚籍2020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http://www.beibei.gov.cn/zwgk_239/fdzdgknr/zkxx/202008/t20200820_7800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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