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考试体检递补人员及相关工作公告
2020-08-15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考试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已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有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根据《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工作方案》精神,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考试体检递补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根据《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由招聘单位对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时间:8月19日上午7:40-8:00,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地点: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中医院),新院门诊2楼健康体检科

(三)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及要求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提供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中复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审核后退回,身份证、户口簿需验原件交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须验收原件。如需进行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需签订承诺书并在承诺时间内完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2020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同时提交本科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退回。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上证件审核后退回。

3.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体检

(一)体检地点: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中医院),新院门诊2楼健康体检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16号)

(二)体检时间。8月19日上午

(三)体检流程

门诊2楼健康体检科报到(8:00前)——>领取体检单、体检表(盖章)——>2楼收费处5号窗缴费——>2楼的体检科开始体检 ——>体检完毕,交体检表和收费处置单回前台护士站,并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报告。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小一寸彩色近照,于资格复审当天带至资格复审地点确认盖章。

2.体检费用需由考生暂时垫付,发票抬头写考生本人姓名,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入职后凭发票到用人单位报销费用;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3.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前三天忌高油、高糖,避免吃刺激性食物,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不要吃早餐及饮料、不要喝大量的水等,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参加体检考生如已怀孕或有特殊情况,须主动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填写《补充体检协议书》(由招聘单位提供),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检查部分项目,余下项目再补充检查。签订《补充体检协议书》的考生必须按照补充协议在预定日期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且结果为“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5.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南海区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体检。

6.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7.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

8.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提前熟悉体检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三、考察

体检与考察环节同时进行。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向招聘单位领取组织考察联系函、考察表、计生证明表等材料,按照《考察须知》要求完成考察工作,并在8月26日前将考察表和计划生育证明书寄回或交回给相应的招聘单位。

四、档案转递

为全面考察考生应聘资格的真实性,考察环节须进行考生人事档案转递工作。体检且考察合格考生的人事档案按规定流程留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的人事档案按原路径退回。

考生请提前确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并于资格复审当天报招聘单位,以便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其中,社会人员(不含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在资格复审当日领取调档函,其他人员的调档函(接收函)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进行联系。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考试体检递补人员名单.pdf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考察须知.docx

附件4.体检须知.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zwgk/tzgg/zp/content/post_4456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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