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市安丘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08-31来源:安丘市教育局网

现将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网上受理和现场确认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

1、体检。体检人员包括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段)和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各类申请人员务于9月1日—3日到安丘市中心医院(原安丘市中医院)体检,不吃早饭不喝水。体检时请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体检费。

2、网上受理。请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11日—2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或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申请人选择潍坊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学段的选择安丘市教育局;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申请人应牢记登录密码、报名号等信息,如遗忘者,责任自负。申请人信息填报无误后,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道德鉴定意见表》;申请人自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篡改。

3、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请于9月21日—26日到安丘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并带齐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折页、正反面从报名系统内打印);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D.体检表;E.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F.《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G.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需提供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H.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为同底版照片。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材料受理顺序装订。

安丘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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