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0-07-23来源: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一)A类:2名,招聘高层次人才。

(二)B类:87名,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报考A类岗位人员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或2018年、2019年尚未就业往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4)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同时,未曾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无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学习经历。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报考B类岗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1)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9.除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8日(含)之前取得,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岗位需求表执行。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9日12:00-8月1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zhifu.gov.cn/(芝罘区政府网站)。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28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7月3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审核。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报名先后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1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1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发布具体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

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先提供复印件。

(5)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8)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9)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0)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和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交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直接面试的岗位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需要笔试的岗位(非初试)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专业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4.网上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并将申办免费的材料拍照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zfqjtjzk@yt.shandong.cn)。具体材料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残疾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三)考试

A类系我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B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加试实践操作。

1.A类岗位考试程序

(1)面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选成绩公布后,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初选、面试等相关事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A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B类岗位考试程序

(1)面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小学语文不足5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小学语文超过5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选成绩公布后,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40人(小学语文不超过5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初选、面试等相关事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8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招聘8人以上岗位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含))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查询。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方式及有关要求同缴纳面试考务费一致,具体缴费时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请于发布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A类同一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B类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于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入职后1年内无法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予以解聘。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http://www.zhifu.gov.cn/)

附件:

1.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3.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docx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zhifu.gov.cn/art/2020/7/21/art_15596_2786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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