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恩施州民族幼儿园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21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20年恩施州民族幼儿园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恩施州民族幼儿园2020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附件3;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8:30至7月3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968769986@qq.com。

(三)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保留该岗位。测试成绩应达到60分才能纳入体检考察对象。       

2.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及州教育局负责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测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

(1)《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询)、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需提交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州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测试。

四、测试

1.测试方式: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0倍时,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0倍时,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但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和思政理论两部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综合素质、包括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3.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恩施州民族幼儿园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和州教育局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做重点考察。因考生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规依次递补。

(三)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恩施州民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拟聘对象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报州人社局。

六、公示

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恩施州民族幼儿园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考生要自觉服从恩施州民族幼儿园的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110891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22607

附件:

1.附件1 州民族幼儿园2020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xls

2.附件2 州民族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docx

3.附件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docx.docx

恩施州民族幼儿园

2020年7月20日

来源:http://rsj.enshi.gov.cn/2020/0720/1021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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