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7-17来源:日照市人社局网站

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8:3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3日9:30—7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kfq.rizhao.gov.cn/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3日8:30—7月26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3日9:30—7月26日18:00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网上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8月2日8:30—8月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6日上午8:30-12:00前到日照市温州路1号63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追加到其他同类岗位,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现行通用教材,课题抽签确定。试讲共4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声乐(占35%)、钢琴(占35%)、舞蹈(占30%),专业测试不超过10分钟。前两项合二为一,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曲目抽签决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考试内容自行选定,自带伴奏音乐,时间不超过5分钟。

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开发区教育系统。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日照经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

咨询电话:0633-2959921    0633-295210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http://kfq.rizhao.gov.cn/

附件:1、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信息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7/15/art_33298_9306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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