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6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备注: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18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16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先锋网、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bszyz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应聘者填写《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3)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岗位设置中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后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月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未列入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医药类研究生聘用者给予校内补贴。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6.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学校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域以外的地方流动。

3.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

4.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212956

邮箱:bszyzrsc@163.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6日

附件: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0-0716001.htm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