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16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40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只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81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上的内容、上传报名系统所需资料。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正面电子证件照(35mm×25mm,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书的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除证件照之外的其他资料照片最大2MB,支持jpg,gif,png格式)。如上传的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3.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因素产生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6.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7.考生须严格服从招聘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考试。

(五)领取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开考比例

1.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

1.网上报名成功并打印了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政府门户网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核

1.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具体时间请关注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诚信填报本人信息资料,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工作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资格复核人员需提供:

①《报名表》(附件2,贴好一寸蓝底免冠近照);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准考证;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⑤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4.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或资格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招聘岗位以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纪委、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各岗位综合排名高低进行选岗,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满五年。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 0731-22629879(纪律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环节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1: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附件2: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714/i1563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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