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招聘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简章
2020-07-03来源: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寿区公开招聘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长寿区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长寿区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2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暂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院校签章的2020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前按规定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qcs.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确定考核方向(文科方向或理科方向),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五、量化考核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于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时,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对报考人员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彰奖励、实习(见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考核

根据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二)大学期间表彰奖励考核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3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7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10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3.论文发表类:在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10分;在有ISB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8分;在市区级内刊或高校内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6分。

上述三项内部,只计最高分,不实行累加。上述三项之间,可实行累加,但累加后的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三)实习(见习)考核

实习(见习)考核成绩,由实习考核成绩和见习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优秀”等次的(90分及以上),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良好”等次的(80-8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4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中”等次的(70-7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3分;实习(见习)考核为“合格”等次的(69分及以下),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2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面试项目包括讲课加黑板板书、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每位考生参加1门学科面试,文科方向从语文、英语中随机抽取1科,理科方向从数学、科学中随机抽取1科。面试命题以小学三至六年级现行教材为蓝本。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加黑板板书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8至12分钟。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1-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占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占10%、实习(见习)考核占1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加黑板板书)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5%。

综合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计算公式是:

综合考核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10%+实习(见习)考核得分×1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加黑板板书)成绩×20%+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

综合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讲课加黑板板书、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表彰奖励成绩、实习(见习)考核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选岗

1.时间:7月13日(星期一)下14:30-16:00时

2.地点:长寿区教委7楼会议室(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3.选岗方式: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讲课加黑板板书、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表彰奖励成绩、实习(见习)考核成绩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

体检不合格者,选岗无效并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当天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长寿区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区教委核准,可在镇与镇的小学之间进行流动,并按规定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基本服务期满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可参加城区小学的选聘教师考试。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三、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咨询长寿区教委人事科:023-40250762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管理科:023-40661621。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4025693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长寿区公开招聘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下载:1.附件1:长寿区公开招聘2020届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2.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信息来源:http://www.cqcs.gov.cn/zwxx_164/gggs/202007/t20200701_763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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