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教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06-22来源:武川县人民政府网

武川县教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武川县的人员;

(二)持有武川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县(盟、地区)户籍人员;

(三)持有武川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武川县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人员。就读期间取得师范教育类相关课程成绩,经教育实习鉴定并合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条件均合格者,可参加我县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取得《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两科成绩有效,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参加本次认定。

2017年和2019年、2018年和2019年通过两次考试分别取得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两科成绩有效,可参加本次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申请任教学科“语文”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权限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武川县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18日—7月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6月28日—7月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为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疫情期间请自觉佩戴口罩)

因春季认定申请人数较多,申请人如已网报成功、材料准备齐全应尽早提交材料,避免后期同时办理造成排队等候现象。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与体检时间:具体测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表无需申请人下载打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申请。

(四)制证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间:8月27日—9月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发证和发表时间:9月7日—10月16日。根据教育厅通知,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在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六)驻呼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各环节时间安排以就读学校通知为准。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县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0届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毕业生所在学校与属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

现场确认地点:武川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

地址:武川县腾飞大道武川县教育局。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核对原件、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或集体户口原件;由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暂不具备采集身份证信息功能,留存户口薄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留存居住证复印件;

(3)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4)驻武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验证的学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学业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以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

6.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规格3×4厘米,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

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由武川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具备认定条件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另行通知。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以就读学校通知为准。

(五)确认和认定

对提交申报材料齐全、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管理系统”给予确认和认定。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武川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认定通知发布网址 办公地址
武川县教育局 0471-8812217 武川县人民政府(http://www.wuchuan.gov.cn/) 武川县腾飞大道教育局二楼

武川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chuan.gov.cn/zfxxgkpt/bmxxgk/xzfzcbm/jyj_6081/xxgkml/202006/t20200618_69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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