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0-06-22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始

南海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申请人需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在7月13日~15日期间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南海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南海区户籍人员;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佛山市南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居住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佛山市南海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南海开放大学(南海电大)3号楼3楼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3日~15日,其中,7月13日,受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7月14日受理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7月15日受理所有学段的教师资格。

文章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jyj/gkmlpt/content/4/4383/post_4383151.html#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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