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二级学院部分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具体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1.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2名;
2.二级学院分团委副书记1名。
二、选拔条件与任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我校在职在编人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
3.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分团委副书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任的副科长(含副科级);硕士研究生(含取得硕士学位或在职研究生学历人员)毕业工作满1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以上。
5.分团委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现任正科长(含正科级);现任的副科长任职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含取得硕士学位或在职研究生学历人员)毕业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以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可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9月3日12时止。每人可以填报一个职位志愿。报名者填写《广西财经学院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应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在9月3日12时前送交组织部收。9月3日,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四、面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个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本人工作情况及优缺点、对报考职位的认识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优势及努力方向等;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主要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面试顺序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集中封闭等候。面试时间为9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在面试后一并进行。
五、组织考察
1.根据竞争人员的面试和民主测评结果,报学校党委确定入围人选。
2.学校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上报学校党委。
六、公示任命
1.学校党委根据竞争人员面试、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2.公示任命。9月中旬,将拟任人选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由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和调查核实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的情况反映。公示后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下发任职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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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财经学院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人选应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西财经学院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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