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收临时聘用人员2名,招聘信息如下:
一、 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聘用岗位要求 |
文印人员 | 2 | 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3周岁以下,熟练使用王码五笔输入法录入汉字,文字录入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有工作经验从优。 |
二、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知识、职业技能。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劳动报酬和待遇
工资及补贴1600—1800元,如有加班,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发放。正式聘用后,为受聘方交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905号房)。
(三)报名方法: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收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荣誉证书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应聘人亲自送交招聘单位指定地点。
五、考核方法
(一)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受聘人员参加考核。
(二)收到招聘方通知后,统一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等;考试内容为招聘人员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社会知识、业务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三)三试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由招聘方带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合格的,定为拟聘人员。
六、聘用
(一)经过考试、考核和面试、体检合格后,报厅办公室、人事处和厅领导确定拟聘人员;
(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2年8月17日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收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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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收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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