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越秀区华乐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招聘公告
2020-06-11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

越秀区华乐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高质量做好我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华乐街道办事处现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4名。聘用时间:2020年7月1日 — 2021年3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一)对人口普查业务工作、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及上报;

(二)对社区及普查员开展人口普普查工作进行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实地上门检查社区普查工作质量,配合上级做好普查事后工作质量抽查;

(四)完成街人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特别是Microsoft Excel),能熟练安装、操作PC端、移动端(PAD、智能手机)软件;

(四)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操流利的粤语,有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83599314)。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8日(星期一)至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须知

(一)考试

考试方式为机试、面试,机试和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工资按越秀区人普办指导员经费标准发放,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时间:2020年7月1日 — 2021年3月31日。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314(陈小姐)

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3日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5893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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