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4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

悠久、区域特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3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办学格局,在校生人数6658人。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218.195.180.1/,下同)、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218.195.180.18/ZP,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40岁及以下的,即1980年5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5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5月13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民的应聘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对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

联系人:刘老师、范老师

技术服务电话:13641725743 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九、考试及后续招聘程序

我校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有关措施,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十、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附件3.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doc(下载)

附件4.2012年普通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下载)

新疆艺术学院

2020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2005/t8a4ac70d72035d2401720c7b2bf500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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