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2020年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实施方案
为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实现我市乡村医生全覆盖,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儋州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镇用”“镇属村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3名“镇属村用”乡村医生。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
多发病,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3、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儋州市户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急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
生培训合格证书。
二、招聘人员待遇
(一)编制隶属我市镇卫生院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二)人事关系在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至少5年,服从镇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镇属村用”的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原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乡镇卫生院保障不变,所服务辖区的基本药物补助和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医生的奖励性绩效,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镇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镇属村用”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我市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执行,同时确保镇属村用的医生平均收入水平高于卫生院平均收入水平。
三、招聘计划
详见《儋州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计划表》(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儋州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村卫生室,同意调剂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调剂到未能招聘到合格人员的村卫生室;
2、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09:00—4月30日下午17:00
4、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和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66)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还须在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以图片格式上传);
① 《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需本人签名);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资料;
③ 近期彩色证件照;
④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答辩和技能操作,考核的综合分数等于答辩分数与技能操作分数之和,其中答辩占50%,技能操作占50%。
答辩: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小组聘请专家组成人数为5至7人。答辩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50%计入综合成绩。答辩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技能操作。
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答辩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同时考核小组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者,可进入下一轮的技能考核。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取消该岗位招聘。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操作:根据应聘岗位需要,技能操作分为基础操作考核和上岗实操考核,医疗岗(初、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参加基础操作考核;医疗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参加上岗实操考核,其中内科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形式为主持病历讨论,外科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形式为上岗实操。
(1)基础操作考核:评委由考核小组专家担任,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5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2)上岗实操考核:应聘者在医院试岗一周,由医务科和所在科室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上岗实操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50%计入综合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量化记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未能招聘到合格人员的村卫生室,由同意调剂且答辩和技能考核成绩都达到60分以上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由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职称、年龄及工作经验等讨论后确定。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并写出考察材料及人事档案审档说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考核小组讨论后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考核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儋州市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考核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3)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特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詹健炜(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符哲伟(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钟美楼(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杰斯(儋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表(儋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成员:林著(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
周根初(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薛玲珠(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本弘(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主任科员)
李丽(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办事员)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
监督电话:0898-23315854
附件:1.儋州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计划表
儋州市2020年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计划表 | |||||
序号 | 所属镇 | 卫生院 | 职数 | 卫生室 | 备注 |
1 | 兰洋镇 | 兰洋镇卫生院 | 2 | 大塘村委会卫生室 | |
2 | 番打村委会卫生室 | ||||
3 | 海头镇 | 海头镇中心卫生院 | 2 | 新市村委会卫生室 | |
4 | 珠江村委会卫生室 | ||||
5 | 峨蔓镇 | 峨蔓镇卫生院 | 6 | 片石村委会卫生室 | |
6 | 王坡村委会卫生室 | ||||
7 | 田井村委会卫生室 | ||||
8 | 黄沙村委会卫生室 | ||||
9 | 茅园村委会卫生室 | ||||
10 | 盐丁村委会卫生室 | ||||
11 | 新州镇 | 新州镇中心卫生院 | 3 | 泮山村委会卫生室 | |
12 | (贫困)黄村村委会卫生室 | ||||
13 | 宝山村委会卫生室 | ||||
14 | 排浦镇 | 排浦镇卫生院 | 1 | 昌王村委会卫生室 | |
15 | 王五镇 | 王五镇卫生院 | 1 | 光村村委会卫生室 | |
16 | 雅星镇 | 雅星镇卫生院 | 2 | (贫困)飞巴村委会卫生室 | |
17 | (贫困)合罗村委会卫生室 | ||||
18 | 大成镇 | 大成镇卫生院 | 7 | 大星村委会卫生室 | |
19 | 道隆村委会卫生室 | ||||
20 | 新营村委会卫生室 | ||||
21 | 小岭村委会卫生室 | ||||
22 | (贫困)推赛村委会卫生室 | ||||
23 | 岛村村委会卫生室 | ||||
24 | (贫困)瑞图村委会卫生室 | ||||
25 | 木棠镇 | 木棠镇中心卫生院 | 5 | 积万村委会卫生室 | |
26 | 大域村委会卫生室 | ||||
27 | 东方村委会卫生室 | ||||
28 | 道南村委会卫生室 | ||||
29 | 长老村委会卫生室 | ||||
30 | 中和镇 | 中和镇卫生院 | 4 | 横山村委会卫生室 | |
31 | 环龙村委会卫生室 | ||||
32 | 五里村委会卫生室 | ||||
33 | 和平村委会卫生室 | ||||
合计 | 33 |
文章来源:http://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wsj/gkml/202004/t20200416_2775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