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04-10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结构,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 主管部门 选调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级别 学历 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01 如皋市发改委 如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管理十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专业不限,基层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在乡镇企业服务中心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02 如皋市发改委 如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专业技术十二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具有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基层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03 如皋市发改委 如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理经济师 专业技术十二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基层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在乡镇企业服务中心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04 如皋市发改委 如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理统计师 专业技术十二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具有助理统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基层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05  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专职调解员 管理十级 本科及以上 1 专业不限,基层工作满3年及以上,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我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选调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0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实施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中心B1015(报考岗位:代码01-04),联系电话0513-87651295。

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中心A315,长宁路100号,市公安局南门对面(报考岗位:代码05),联系电话0513-87284363。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选调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听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违反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选调岗位达到1: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选调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面试者的专业知识、计划协调、应变创新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同分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人社局链接页面公示(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时间7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市纪委监委监察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其它

本公告由如皋市发改委、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 0513-87651295 ;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合科 0513-87284363。

举报电话: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513-87226315;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513-87190159。

附件: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2020年4月8日

2020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docx

信息来源:http://rg.nantong.gov.cn/rgsrsj/sydwzl/content/e5674b7d-2aa7-44c5-bc3b-c72a3472d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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