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广播电视局
关于公开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州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主要从近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待业青年中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或计算机专业一名,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迪庆州本地户口。
(六)符合公益岗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即以下几类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 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长征大道67号,州广播电视局三楼,自来水厂对面)。联系人:李燕宾,联系电话0887-8222852,18608870095。
(三)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标准照片,《州广播电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正常上访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六)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1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参照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执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依法按照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迪庆州广播电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迪庆州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4日
来源:http://www.diqing.gov.cn/xxgk/info/?InfoID=874355451409396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