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材料撰写岗1名,党务工作岗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05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注:要求有材料撰写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撰写的代表作;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9年12月31日。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加权合成。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我局另行研究决定。
八、用人模式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安排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办公室咨询电话:28333050;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附件1: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sz.gov.cn/dpxqzfzx/xxgk/xxgk/tzgg/201912/t20191210_189240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