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
拟增人员科室 | 拟增人员专业 | 拟增人员学历及人数 | 备注 |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专科 | |||
肝胆外科 | 外科学 | 1 | 1 | |||
肾内科 | 内科学 | 2 | ||||
放射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 ||||
神经外科 | 外科学 | 1 | ||||
骨脊柱科二区 | 外科学 | 1 | ||||
病理科 | 组织工程与细胞工程 | 1 | ||||
整形外科 | 外科学 | 1 | ||||
药剂科 | 药理学 | 1 | ||||
艾滋病防治中心 | 中医内科学 | 1 | ||||
心血管内科 | 生物医学 | 1 | ||||
妇科 | 妇产科学 | 1 | ||||
妇科 | 中医妇科学 | 1 | ||||
放疗科 | 放射医学 | 1 | ||||
体检中心 | 临床医学 | 1 | ||||
预防保健科 | 心理学 | 1 | ||||
护理 | 护理学 | 1 | ||||
后勤科 | 动物营养与饮料加工 | 1 | ||||
合计 | 11 | 3 | 3 | 2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从事临床医疗的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40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直接递交应聘材料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职称、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1-218825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10号
邮编:530011
人事科邮箱:gxrkrs@163.com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我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另,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一)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技术能力测试。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结构化面试和技术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我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人事科通知考核合格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由我院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218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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