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27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唐山市丰润区户籍,以2019年11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9年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且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暂不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1月25日。

(二)定向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为2019年前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农、扶贫志愿者(不含已定向招聘录用到我区人员)预留岗位2名。

2、本次招聘为退伍安置地在我区的2014年至2018年,每年春季大学生转业士官和冬季大学生退役士兵(包括2013年冬季大学生退役士兵)预留岗位9名。要求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且已取得毕业证书。

3、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邪教习练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11月25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丰润区电视台、“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2日,上午:8:30-11:2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丰润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幸福道4号,区就业局院内)。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者须现场填写《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亲自签署《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学位证)、退伍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证书等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两张)、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引发纠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区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即“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地点以报名成功后领取的《领取准考证凭证》的信息内容为准。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面试、排名等考试相关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

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4、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2:1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随时关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6、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委现场赋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赋分平均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每10人一组,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五)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未按期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及体检通知等信息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须自行关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不再对每位考生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该《笔试准考证》为笔试、面试、体检通用证件,要妥善保存,丢失不予补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我区任何招聘岗位。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6、对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5-8065017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30-17:00。

附: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转自丰润人社局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tangshan.gov.cn/zhuzhan/tsrlzyzp/20191126/812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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