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2019-11-18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市委组织部核准,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职教师岗位(正式事业编制),共招聘8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12日

2.报名邮箱:sqdangxiao@163.com,电话:0527-84366500,联系人:文婷婷。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4)2014年以来科研成果证明(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承担的项目、课题等);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扫描件或pdf文档,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第二环节为综合考评。招聘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科研成果进行打分认定;市委党校负责综合考评工作。

1.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

根据招聘专业方向,由招聘工作专家组确定试讲题目和相关要求,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试讲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查。试讲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合格人员进入科研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认定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2014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承担的项目和课题等)进行认定评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70%+科研成果认定成绩×30%。

2.综合评定

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进入综合评定环节。由市委党校通过面试、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评。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据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环节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评定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网站(http://swdx.suqian.gov.cn/)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市委党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网站(http://swdx.suqi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市委党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从综合评定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市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被聘用人员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最终科研成果归属市委党校的,将按我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等资助。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记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联系人

中共宿迁市委党校:0527-84366500,联系人:文婷婷。

(二)监督电话

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27-84359199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0527-84368009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1.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doc

3.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宿迁市委党校

宿迁市行政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单位 经费 渠道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资格条件 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 备注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学历 职称 专业要求
中共宿迁市委党校 (宿迁市 行政学院) 全额 拨款 专职 教师 专业 技术岗 8 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上专业需中共党员);法学,宪法学与行政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世界经济,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以上专业不限制中共党员身份)。 0527-84366500 文婷婷 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校系统精品课称号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不用进行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直接进入综合考评环节;获得市级党校系统精品课称号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总成绩加5分。
备注:专业目录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文章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201911/39cbb6c53e97447db1955992345d81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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