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19-09-20来源: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我省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9年9月23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现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

2、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3.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指定体检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院、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原三七二医院)、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

(1)全省统一秋季认定时间:9月23日至12月1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

(9)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0)现场确认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金叶路127号政务中心9楼906室。

4、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申请人需加QQ群(群号498655818,申请时请以2019秋XXX真实姓名申请)

4.咨询电话0833--4513220,联系人:肖老师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注册成功后,身份证号等核心信息不能修改。如有问题申请人须重新注册。可以通过手机、邮箱等找回密码,注意手机免费验证每天最多三次。

2.“民族”下拉菜单中“其他”主要针对港澳台等证件中没有民族的申请人。

3.增加数据共享:学历、学籍(学信网),普通话实现网上系统自动验证。身份验证没有实现。申请人按照系统要求依次进行即可。

4.普通话里, 如果选填的是“免测”,在认定范围里,只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完成验证后,如果系统出现“已核验”说明与系统里的信息匹配。如果核验不成功,会出现“待核验”,系统设置申请人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现场确认时,可以点开系统里申请人导入的图片,与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证件进行比对核验。

6.系统中普通话证、学历、学籍库(学信网)并不完整,所以系统验证只是一部分;个别申请人在毕业后,变更身份证或姓名,所以造成与学信网信息不一致,也会无法实现验证。

特别注意:系统不能完成核验的,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7.“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上传,现场确认时,要看申请人上传的照片是否标准,如果不标准,要求重新上传。

8.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学籍的),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则需要进行能力测试。符合该条件的,请在网上申请后二个工作日内联系肖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