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招聘执法监察人员公告
2019-09-14来源:怒江州人社局网站

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执法监察人员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9年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70人,身份为在编事业人员。其中:泸水市20人,兰坪县20人,福贡县15人,贡山县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怒江党建网(http://www.njzdj.cn)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njzrsj.gov.cn)查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附件1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4)曾被认定为2017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

(5)2019年9月17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

3、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至35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9月17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间(计算到日)。

(2)户籍认定:本州户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7年9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7年9月17日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日)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3)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学士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不相对应的,以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4)“普通招生毕业生”指:按照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中专、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

(5)“服务年限”栏中的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1、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100元报名费,进入面试的考生需交纳50元面试考务费。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09:00至2019年9月21日18:00

3、网络缴费时间:2019年9月18日09:00至2019年9月23日18:00

享受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可免报名费,报名时考生统一缴纳报名费,享受免报名费的考生于缴费截止后3天(2019年9月24日至26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网站:http://zpadmin.cpta.com.cn/

5、网络报名的流程为:阅读公告及相关信息――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6、报名注意事项:

(1)2019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因贷款尚未还清,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资格复审时可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但在面试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全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时请考生提供详实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报。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复审,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视为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7、报考类别和考试分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属于职位竞争性考试,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详见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此次招聘岗位全部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8、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考生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2019年9月22日18:00。

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若资格审核不通过,将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未能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于2019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7日10:3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蓝色或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要求,我州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仍然延用民族加分政策,对主体民族傈僳族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3)对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4)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5)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7)对我州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4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

七、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面试

1、体能测评

此次招聘岗位为均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岗位,资格复审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才可进入后续环节(具体测评办法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2日内,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由于面试弃权致使部分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而导致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还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本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领取面试通知单当天。

3、面试

面试相关程序如下: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行面试。

(2)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考察。

(3)面试办法

面试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文件规定,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与面试成绩的分值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具体换算公式为:Z=(a/3×50%)+(c/1×50%),Z为合成总成绩;a为笔试总分(含加分);c为面试测评成绩。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胜出。

八、聘用程序

1、面试结束后,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合成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工作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察:按有关规定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共同进行考核考察,对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5、聘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各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监督

怒江州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此次招聘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重要提示

(一)考生要关注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岗位取消、递减情况、资格复审、面试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附件2:《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联系电话: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628669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86—3631907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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