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职高专提前批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再次征集志愿
2012-08-16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有缺额的专业。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具有我区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等 29 个县户籍且连续满六年和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缺额专业, 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专业的条件。

三、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设一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 6 个专业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后,如线上生源不足,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由于本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与高职高专普通类同时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先对高职高专普通批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再对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6 日 16:00 。

七、资格复查

填报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办法及要求如下:

(一)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须于 8 月 16 日 17 : 00 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招办复查。

(二)户籍资格及审查办法:具有上述 29 个县的户籍且连续满六年(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考生符合户籍条件要求。考生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县级招生办指定专人验证,验证人须在户口本复印件上签名,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案。

(三)学籍资格及审查办法:具有户籍所在县所辖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三年学籍的考生符合学籍条件要求(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户籍所在县级招生办负责复查考生学籍,须核对考生的学籍卡,并留下学籍卡复印件,复查人在学籍卡复印件上签名,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案。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须派专人到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查实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学籍的真实性。

(四)有关县招办应按“随到随核”的原则接待考生,复查工作可于 8 月 16 日 8 : 00 开始,先审核后填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8 月 16 日 17:00 前向有关市级招办提供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名单,市级招办应立即转发给有关县级招办,按格式填报审核结果,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于 8 月 16 日 18 : 00 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资格复查结果。

(五)已经进行过资格复查的考生无须再次复查。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2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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