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 (法检系统除外)公告(第一号)
2019-06-15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 (法检系统除外)公告(第一号)

为做好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安排部署和昭通市工作实际,现将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审判机关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无需进行。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昭通市公安系统和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的体能测评工作分别由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或者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一)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规定详见《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同时,考生需认真阅读《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和《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窗口安排表》(附件2),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昭通市公安系统和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需体能测评的岗位,待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评结果另行公布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提交审核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只限招考岗位“学位要求”栏中明确要求取得学位的岗位)。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9年毕业生,可现场填写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3.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4.户口簿(只限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明确限制到“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和“民族要求”栏要求“少数民族”的岗位,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首批资格复审地点:昭通市老年大学(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北路287号,昭通市委大院后侧门正对面)。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红色扎西网站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现场确认及承诺

资格复审时,须对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保证)的人员,承诺不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大岗位选岗、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保证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岗位的所有报考条件,若在考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等行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得兼职的规定,保证在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考察组,否则,本人自愿接受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的视为个人放弃。

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阶段个人放弃的,需提前向昭通市委组织部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说明,联系电话(自动传真):0870-2128956。

三、面试

面试统一由昭通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在昭阳区进行。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详见随后发布的面试须知,面试须知将发布在红色扎西网(http://www.ztdj.gov.cn/)(进入“红色扎西”网站首页→点击“专题”栏→点击“公示公告”→查看“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面试须知”)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t.gov.cn/)(进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首页→点击“公示公告”栏→点击“公务员招录”→查看“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面试须知”)。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过期的二代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均无效)、现场确认(保证)书、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

请考生在面试前一天下午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t.gov.cn/)、红色扎西网(http://www.ztdj.gov.cn/)(进入“红色扎西”网站首页→点击“专题”栏→点击“公示公告”→查看“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面试日程表”)或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t.gov.cn/)(进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首页→点击“公示公告”栏→点击“公务员招录”→查看“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面试日程表”)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四、各项成绩的合成办法

(一)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 =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 + 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一般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40% +(申论成绩×100/申论满分分值)×30%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成绩×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30%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

(二)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两项工作开展的顺序为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统一由昭通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昭通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大岗位选岗

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大岗位入闱选岗环节的考生选择具体的招录单位。

(一)公示大岗位招录单位信息

省委组织部在“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上公示具体大岗位招录单位信息,市委组织部“红色扎西”网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昭通市大岗位招录单位信息。

(二)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大岗位选岗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辖区大岗位选岗工作。每个岗位进入选岗环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时,考生要对所选单位没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签字确认所选单位,不能重选或与其他考生调换。

七、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选岗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考察组。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考录纪律及其他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并及时通过官方媒体(“云岭先锋”网站、“红色扎西”网站、“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有关公告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试前将在红色扎西网站(http://www.ztdj.gov.cn/)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thrss.gov.cn/)上公布《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面试须知》和《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事关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解答服务电话:0870-2128956

附: 1.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下载)

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线查阅)

2.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窗口安排表(下载)

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窗口安排表(在线查阅)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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