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05-16来源: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结合工作需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迪庆州所属县、乡机关、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法警1名。

具体职位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迪庆州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满三年以上,已授警衔;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资格条件外,遴选职位要求详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康珠大道8号,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右侧)。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迪庆州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6)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2张。

5. 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的人数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

(2)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向州法院政治部咨询。

6.报考条件说明。

(1)有关时间的界定方法。

涉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方法。此次遴选公务员对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且时间可连续计算。如2014年6月参加工作至2015年5月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

(2)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中央、省、市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种社会工作,报考人员在中国(境)外的各种工作经历等,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关于学历性质的规定。

此次遴选对考生的学历性质要求为国民教育毕业生。

(4)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说明。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与专业要求相关相当的学位、从业(执业、职业)等证书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审核符合岗位需求后可以报名。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经历业绩评价×5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和迪庆中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及面试相加的综合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后,按规定组织体检。遴选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查核准后,在迪庆先锋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迪庆先锋网和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及咨询电话:(0887)8227171,13988723033

报名及咨询地址: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康珠大道8号,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右侧)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

附:附件1:遴选职位表.xls

附件2: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属地信息 岗位代码 遴选单位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 遴选单位性质 单位级别 遴选岗位名称 遴选岗位工作简介 遴选岗位职务级别 遴选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学历性质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遴选范围 其他遴选条件 有关说明 笔试组织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以下 电话区号为0887) 传真 (注:以下 电话区号为0887)
1 迪庆州 0001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组织部 审判机关 州级机关 司法法警支队 从事法警相关工作 乡科级正职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不限 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迪庆州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公安院校毕业,在公安机关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满三年以上,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遴选机关自行组织 刘建芳 8227171 822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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