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江市威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03-30来源:威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威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威远县的中国公民,可在威远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20日,7:00至18:00。

2.申报网址。

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于4月22日—4月25日按规定时间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在学信网查证的《学历查询结果》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10、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体格检查。

5月1日—5月5日在威远县中医院门诊部(小东街)体检。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题目于5月6日后进入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看《威远县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测试费200.00元/人(现场确认当天缴现金,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缴费)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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