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食堂工作管理,回应广大职工对食堂事务的关切,同时落实好市委五届第二巡察组对我院食堂工作的要求,经医院工会收集全体职工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座谈会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泉市中医医院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2018年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 军
副组长:王守富 黎友富 闵 坤
成 员:黄 欢 丁晓林 王国利 陈国康 郑碧蓉 杨维秀 甘 燕 王 琼 欧宗明 晏 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人事科,由闵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职位
招聘合同制食堂厨师1名、管理工作人员1名、服务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目前身体条件应适应岗位要求;
3.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厨师应有精通厨艺,掌握家常菜及大锅菜制作。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12月21日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市场路29号中医医院五楼)。
4.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与应聘职位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
5.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程序
1.面试: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 时正,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按综合条件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条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以及从事餐饮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4.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福泉市中医医院官网、福泉市中医医院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福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到。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福泉市中医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工资报酬按照医院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一、本《招聘方案》由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2444142 监督电话:0854-2440339
附件:1.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职位表
2.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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