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宿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简章
2012-08-14来源:宿迁市教育局网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实施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部分科级岗位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职位及职数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副科职岗位5个,其中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副主任1名,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教研室副主任1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市教育事业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改进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用方式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现工作岗位实绩比较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在岗人员。报考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和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教研室副主任职位的必须为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须现任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或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和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教研室副主任职位的必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男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竞争上岗程序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民主测评

市委教育工委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民主测评环节的人选。根据所选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面向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书面测评,测评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组织考察

市委教育工委成立考察组,对进入民主测评环节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情况。考察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竞争上岗成绩的分值比例为面试成绩占50%,民主测评占30%,组织考察占20%。

(四)公示

根据竞争上岗成绩,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在宿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在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04室,电话:84389650。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任职务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五、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宿迁市委教育工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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