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历史悠久,专业齐全—建校96年,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20个二级学院(系)和2个教学部,本专科专业127个,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位置最佳,生态优良—张家口是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建成后,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这里连续数年空气质量排名长江以北地区第一,拥有“北方最美蓝天”和“天然氧都”之美誉。
学科平台,创业空间——学校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类别(涵盖49个专业领域),12个省重点学科,3个省重点建设(实验室)中心,2个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为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须为2019年7月底前毕业);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13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13日后出生)。
6.所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应相同,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其最高学历之前取得的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属于同一专业类别。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23名、专职辅导员4名及教辅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12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8时--23日17时。
(2)联系方式:通过河北北方学院官网链接专页报名。
(3)报名要求:
登陆河北北方学院官网(http://www.hebeinu.edu.cn),点击招聘专属飘窗,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相关荣誉证书、资历证明等应聘材料扫描件上传于附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回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证明。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由学校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职辅导员、教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试卷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三)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1.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课堂教学活动、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专职辅导员、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抽题、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行排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北方学院(http://www.hebei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http://www.hebeinu.edu.cn)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北方学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