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威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及受理申请通知
2012-08-14来源:威海教育局网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我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资格种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测评时间:8月28日—30日,上午7:30,下午12:00

测评地点及测评学科具体时间安排将于8月24日挂在威海教育网首页公告栏中,请及时查看。

测评费用:180元/人。

测评时申请人需带身份证登记抽签,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今年的申请。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分说课和面试两部分,先说课,后面试。说课主要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测评用教材为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现行教材,测评前随机抽取某学科的一册使用,考生不用自带教材。幼儿教师的测评还包括教学基本技能的考察,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考生可从乐器、演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等方面自选一种进行技能展示,若有必要考生可自备技能展示器材。

测评成绩将在威海教育网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评结束后,资格认定的下一步有关工作由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教育局分别受理。凡参加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请按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区(荣成、文登、乳山、环翠)教育局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网上申报、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等后续认定工作。参加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请按威海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网上申报、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等后续认定工作。申请人一定不要搞错认定机构。环翠区教育局电话5222876;荣成市教育局电话7564054;文登市教育局电话8452790;乳山市教育局电话6653731;威海市教育局电话5809667。

二、受理资格认定申请(注:以下为申请高中和中专教师资格的通知内容)

根据教育部部署,自2011年起在全国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符合认定条件(两科考试、教学测评、体检均合格人员)的申请人须在9月13日—14日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请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务必选定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威海市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9月17日全天和18日上午,共一天半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地点: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综合代理窗口,申请人须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本人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二寸彩照),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复印件上贴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照2张(与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表(由市教育局到医院统一领取,现场确认时当场发放);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网报时下载填写打印;

7.《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合格证》和成绩证明将在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发放;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