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3人)
2018-09-30来源:易贤网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不断改善人员结构配置,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④符合报考岗位需求的资格、身体和其他条件;

⑤年龄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8年10月8日为时间节点进行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公、事业)辞退(职)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现在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临猗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县外在职人员近五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得报考;

④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⑤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⑥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8时—2018年10月12日18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临猗县人事考试网www.lypta.com.cn。

3.网上缴费。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收取考试费50元/人,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已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9日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报名表。考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5.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报考者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时所填写的全日制学历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①符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②属在职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③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④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以上资格条件中的所有时间节点,除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8日计算。

(二)考试

考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笔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综合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①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及分值:

报考县委党校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50%),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知识与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人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学位网”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

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除上述材料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或介绍信,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除上述材料外,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⑥除上述材料外,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①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通知)。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县委党校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答辩的方法进行。备课60分钟,讲课20分钟,答辩5分钟,共25分钟。讲课答辩总分100分。

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③面试评委由7-13人组成,由公开招聘领导组临时抽调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办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当天予以公示。

因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5年,并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擅自脱岗。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档案审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编制、工资、人事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未报到者视为弃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

本实施方案,由临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4032399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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