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有关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2018年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