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宁晋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其中高中3所,拟招聘22人;职中1所,拟招聘4人;初中10所,拟招聘40人;小学76所,拟招聘134人,共计200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宁晋县户籍,或配偶、父母一方为宁晋县户籍,或已在我县人社局、教育局报到;报考高中和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邢台市户籍。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与报考学科岗位专业相符(与报考学科岗位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也可报名)。
报考职中教师岗位的,需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之一,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音乐教师岗位限音乐类专业报考、体育教师岗位限体育类专业报考、美术教师岗位限美术类专业报考。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宁晋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现役军人、我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报考范围。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3日-9日通过宁晋县人力资源网(www.njrlz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11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