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田区消委会秘书处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
4.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要求
(一)法务综合岗1名
1.法学专业;
2.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法学专业知识储备,熟练使用wps、office软件,有吃苦奉献精神;
3.限男性;
4.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填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材料进行扫描,发至邮箱:xwh@szft.gov.cn。(标题请备注姓名+岗位名称)。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公开发表的文章或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
(以上资料均发送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四、录用程序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案例分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结合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招聘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体检
体检按深圳市普通用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七)签订劳动合同
1.派遣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福田区消委会秘书处工作。
2.薪酬待遇。综合平均月薪7550元,年终绩效为双薪,含五险一金,包午餐。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劳务派遣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消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