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4日后出生);
2.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5:00;
(2)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发送至zwj@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按“考生姓名+应聘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XX岗位”命名,文件大小小于20M。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扫描件);
(2)报名信息简表(电子版)(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承诺书(附件4)(签名按手印后的扫描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3、温馨提示:
(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2790。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新区政务服务局将按照岗位需求结合报考者的学历背景、任职经历、资格证书等择优筛选,筛选通过者取得考试资格。对于取得考试资格人员,新区政务服务局将通过手机短信发放准考证号。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行政能力测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由新区政务服务局确定总成绩合格线。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新区政务服务局组织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统筹安排。
七、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