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建议增招辅警承担各县(市、区)留置看护工作的函》(揭监〔2018〕74号),经十届县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县委十一届第66次常委会议决定:2018年揭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为做好2018年揭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社区防范、交通秩序维护、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招考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县公安局订立聘用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到县公安局下属机构岗位开展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2018年揭西县公安局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条件:详见职位表;
(七)招聘对象: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或退伍军人;揭西县户籍或揭西户籍生源;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其配偶可以报考。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
(八)年龄条件: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2000年9月18日至1988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参与法轮功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的;
(七)已正式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公安局在揭西县政府门户网(http:∥jie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联通大厦(乘坐中阳商务酒店电梯到6楼)
电话:0663-82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