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经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松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留置看护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总数为260人,根据松原市监察体制改革留置工作实际需要,其中招聘男性230人(面向社会招录150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80人),女性30人(全部面向社会招录),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设置详见附件一。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人员,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身份认定以《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市公安局建立并统一管理,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资金保障。被聘用人员(含退役士兵)工资参照市直员额人员工资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三、管理方式
由市公安局组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日常主要按市纪委市监委任务指派专项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由指定部门安排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综合考核合格者,直接续签五年期劳动合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辅警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82年9月3日至1998年9月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9月3日。
(四)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容貌端正,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男性身高要求在170cm以上。
(六)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
2.在校期间、在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看护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在校、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8:30至9月7日16:00。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或通过登录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公告的链接,填报相应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白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3.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在报考前应由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由考生本人留存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9月10日8:30至9月11日17:00。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未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及成绩查询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包括公共基础知识80分和时事政治20分。面向社会招录人员为A卷,面向退役士兵招录人员为B卷。笔试出卷、制卷和评卷委托第三方负责。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持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应在2018年9月17日8:30至17:00,登录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19日(每日8:30-17:00)。
2.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大会议室。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如出现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条件不同及学历相同等无法确定顺序的,需进行面试确定。
4.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材料:(1)《准考证》;(2)本人户口本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可下载);党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党校开具证明资料);(3)《报名信息表》;(4)退役士兵还需单独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或者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7:30至16:30。
2.体能测试地点:前郭县体育场(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大街1736号,前郭县乌兰大街与松原大路交汇处)。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4.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参加体能测试,直至额满为止。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补充,直至额满为止。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由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研究拟定《陪护辅警政审工作方案》,对政审标准、内容程序、方法步骤、时限规定、纪律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并视情况抽调专人组成政审组,严肃认真的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体能测试和体检,直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将经过考试、资格审查、体测、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如留置看护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以进行递补。以做出递补决定的当日为时间节点,从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和条件的未录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年后成绩取消,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1.政策咨询电话:0438—2962050或2962052(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2.监督举报电话:0438—2285133或2962088(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3.技术保障电话:0438—6971057(报名期间技术保障)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松原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