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6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142人、普通高中18人(招聘学科及指标见附件3)。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所设岗位指标比例一般不低于1.5:1,如报名人数不足,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相应调整招聘指标(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 具有卢龙户籍(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6、2017、2018年本科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在我县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卢龙户籍考生对待。
(五)学历、教师资格及专业条件
1.学历条件
小学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初、高中学段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特教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2.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对应学段或高于所报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教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数学、英语两个学科可同时兼报小学、初中、高中相同学科岗位;语文、音乐、体育、计算机四个学科可同时兼报小学、初中相同学科岗位;历史学科可同时兼报初中、高中相同学科岗位。同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可同时兼报理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三个学科可同时兼报文科综合。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从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中选择一个学科报考。
已就业的公职人员报考须由本单位及其县(区)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意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8年9月4日至9月9日)
利用卢龙电视台、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教育局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名(报考人员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方案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兼报者按兼报学段分别填写一式一份),填好内容,贴好照片。
2.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者,请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 http://ntce.neea.edu.cn),进入“合格证查询”页打印合格证明一份,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领取准考证(2018年9月14日)
凭本人身份证到卢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代领准考证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笔试2018年9月16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2018年9月22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场,地点为卢龙镇中学。
1.考试科目及方式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9个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音乐、体育、计算机、金融财会等10个学科;
普通高中: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
特教:特殊教育专业科目。
考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除外)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除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外其它学科直接按笔试成绩聘用,面试不计入总成绩但须达到合格水平,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指标为5人及以上的学科按1:1.5比例、招聘指标为5人以下的学科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4个学科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
(1)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知识。高中、初中、小学相同学科共用一套试卷,其他学科单独制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为高中学科知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特教、金融财会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方法理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不合格或不参加面试者不予录取。
(3)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电子琴弹唱、舞蹈、器乐三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体育:队列与基本体操、垫上技巧、球类三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美术:素描或速写,由评委任选其一进行命题绘画,时间为90分钟;
计算机:上机操作,内容由评委确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评分
面试评委组为考生当场打分,当场核分,当场公布成绩。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相关要求
(1)招聘考试参照高考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考试纪律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除电脑、画板、绘画用纸、电子琴、体育器材外,其余自备。
(3)录取时男女分别录取,如男、女考生录取人数不足时分别由女、男考生择优补录。各学段、各学科单独报名、单独录取。
(4)兼报相同学科教师岗位的,按照高中、初中、小学的顺序聘用,若上一学段未能聘用且面试成绩合格,其面试成绩直接作为低一学段相应学科的面试成绩。
(5)录取时若出现成绩并列,卢龙籍考生优先聘用,其次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优先聘用(须由考生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字,报名时未提供者不予承认),成绩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聘用。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报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录取时总分加3分。
(7)具有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只参加面试(含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聘用,本学科剩余指标再按上述规定依次聘用。若研究生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指标,按面试成绩高低聘用。
(8)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具有其他应取消应聘资格行为的。
(五)考核(9月24日)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指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结果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岗前培训
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安置、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岗位安置
小学及初中学段聘用的教师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考生按招聘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普通高中学段聘用的教师按招聘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特教学校教师直接安排到相应岗位。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岗位。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根据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执行。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8年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8年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一切人为因素干扰,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考试竞争环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报考人员不要轻信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谣传,谨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咨询电话:0335-7206631 举报电话:0335-7206627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卢龙县财政局 卢龙县教育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