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提升网信工作水平,决定采用人事代理的方式招聘雄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治标准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批次录取。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雄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人员归雄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使用,人事管理归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详见《雄县2018年公开招聘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要求具有雄县(含鄚州镇、苟各庄镇、七间房乡)的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政治敏感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处分开除党籍或组织处理出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如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2: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
3.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9月8日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9月12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56134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与证件审核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7.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于9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中共党员、符合报考岗位优先条件及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相关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由县财政落实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
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