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7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江阴市生源;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8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门卫西侧举报中心接待室。
4、联系电话:86869015、86830839。
5、报名时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费用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笔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笔试。
1、职业技能测试: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计算机应用能力(包括文字录入、文字处理);
合同制网管员岗位计算机专业应用能力(网络管理及网络安全)。
2、笔试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刑法》、《刑事诉讼法》;
合同制网管员岗位计算机网络管理、数据信息维护。
考试不指定专用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业技能测试、笔试两项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员年收入3.5万元左右(含“五金”)。
七、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市澄委办[2010]55号文规定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与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市检察院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录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简章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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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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