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邯郸曲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8-25来源:易贤网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和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新建教育园区教师需求,补充教师自然减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邯郸市部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冀人社字〔2018〕216号)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8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学(含职教和初中)教师岗位户籍不限,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曲周户籍(含曲周县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曲周县常住户籍或生源地为曲周的考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人员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4、招聘对象

(1)职教教师招聘对象: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小学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针对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考生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6、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298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曲周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曲周县第二实验小学。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1)《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2)本人户口本(如岗位有要求)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5)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有关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6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并退回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共一张试卷,两部分内容各50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在本县县城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各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设4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后一周内在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考生于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2)面试实行入闱管理,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升序排列。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 “三龄两历一身份”,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9、选择聘用学校。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自己的聘用学校。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10.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8858931

(六)监督电话:

曲周县监察委:0310-8858505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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