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区教师资源紧张现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将对全区教育系统47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岗位缺额,在招聘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科学和定向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不受学科限制。
5.应聘高中、职教中心岗位者应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小学岗位者应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均要求具备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同时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定向岗位及信息技术岗位者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人员。
4.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本人全日制学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全日制学历还不能确定,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滦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9月3日;体检地点:双滦区人民医院。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至到学校。档案关系放在区教育局。招聘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购买服务、公司管理、学校使用”的合同管理模式。学校与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由所在学校进行日常考核。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发放按照区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执行。其它补贴、奖励、福利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资晋升等按照双滦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管理规定每年淘汰全部人员的5%,不受合同约束。定向岗位招聘人员需在本岗位续聘满3年,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流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方案由双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0314—4302262
承德市双滦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