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城管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8-20来源:易贤网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为所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3:00-6:00)。以报名表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cg416@126.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马善刚  0518-85501629  手机 1526136982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1份(附件2,正反面打印);

2. 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

3. 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陈述申辩。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核销相应岗位。如涉及岗位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眩如果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不含20倍)的,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的(含20倍),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2618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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